点击数:16792010-08-20 11:19:28 来源: 鹭燕(福建)集团
关于印发《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发布处: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: 2010-08-18
闽药采办[2010]11号
各设区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,卫生厅直属各医疗机构,福建医大、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:
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,加强备案采购药品的管理,结合我省实际,研究制定《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
二0一0年八月十二日
抄报:陈桦副省长、李川副省长,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成员。
抄送:省政府办公厅、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、
各设区市卫生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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